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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在江苏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方401、方501斜、韦101斜3口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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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0-25
项目编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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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扬环审批〔2024〕05-22号
项目代码:2304-000000-60-01-580289
******有限公司2023年在江苏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方401、方501斜、韦101斜3口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有限公司2023年在江苏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方401、方501斜、韦101斜3口勘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922万元(环保投资396万元),在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公道镇实施方401、方501斜、韦101斜3口勘探井项目。主要内容:建设3个井场,建设预探井3口,完钻后试采获取相关参数。《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井场内移动旱厕,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不直接外排区域环境中。施工期产生的作业废水采用罐车拉运送至附近联合站的水处理回注系统处理后再回注油层,不外排。油田注水水质指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避免大风天气土料开挖,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遮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等措施,强化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 2022)中表1标准;无组织逸散的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勘探井口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勘探期应急时使用柴油发电机发电产生的柴油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降噪、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并合理安排运输和施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站,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开挖、回填土石方;严格执行弃土、淤泥收集转运方案,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量减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水上工程实施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严禁其他污染物入河。
6******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邗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四、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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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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