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区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澄清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事务中心的委托,对湘潭市城区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投标人的提问回复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及更正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1、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请问是否无需提供清单报价、只需按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2、招标文件P16最高投标限价是否可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预备费?3、如只填报“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是否将“设计费”填入“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中?将“建筑安装工程费”填入“工程费”中?将“预备费”填入“暂列金额”中?其余内容是否可以“空白”或“/”即可?因总价报价无法计算出工程费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金额,请问否可以“空白”或“/”即可?或是否提供新的表格?4、如需清单报价,可否提供概算清单。还是投标人自行依据图纸算量编制?则请明确投标报价格式是采用工程总承包计价格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或概算计价格式?
答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已调整。十三、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勾选3.其它(招标人提供的《湘潭市城区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清单》格式进行报价)。除招标清单中备注栏标明为“不在招标范围内”的不需要填写投标金额外,其余部分必须填写投标金额,投标总金额填写在招标清单序号四“建设工程概算总金额”旁边的“投标金额”空格内。
2、投标文件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6910.4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02.07万元[其它相关暂估费用1095万元(管线迁改费1000万元,碴土消纳费95万),暂估价,投标时不得修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1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80.14万元);预备费628.22万元(基本预备费314.11万元,价差预备费314.11万元),暂估价,投标时不得修改。
3、参照第1项答复内容。
4、按照招标清单格式报价,投标人自行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报价。
问题2: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只需填报总价,不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
答复:参照问题1第1项答复内容。
问题3: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2.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为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本公司其他在职员工?请明确回复!
答复:1.拟任施工负责人可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但必须满足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授权委托代理人如仅代表公司投标可以为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其它在职员工。
问题4: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答复:参照问题3第1项答复内容。
问题5:请问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填报招标文件第128页“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无需提供明细清单?
答复:参照问题1第1项答复内容。
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及更正
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更正为”8034.3万元。”
2、补充“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3、补充评标办法中总承包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值。
4、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调整格式。十三、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勾选3.其它(招标人提供的《湘潭市城区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5、补充附件《关于湘潭市城区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请投标人在附件中下载。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持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及补充附件。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请以此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事务中心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联系人:谢良平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388号轻盐阳光CEO大厦711室
项目负责人:吴艳
项目组其他成员:何为、杨娟
电话:******
传真:0731-******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建设局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