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公司前进大街加能站增加充电功能改造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长春分公司前进大街加能站增加充电功能改造项目已由长春石油分公司以关于长春分公司前进大街加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前进大街加能站增加充电功能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与兴创路交汇中国石化前进大街加能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35.9492 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管沟开挖、电缆布线、设备基础、设备安装、围栏、地面 划线等低压土建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项目工期:20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2(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二)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五)承包商人员资质:(1)总体要求
①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负责人C证)。
③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承诺一致,确需更换的必须事前报建设单位审批,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承诺标准。
④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承包商自有人员。以近1年内的社保证明或近1年内的劳动合同进行证明。
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经过企业安全部门组织的作业许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监护证、作业许可签发证。未通过企业安全部门考核并合格的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上岗履职。
(2)特殊工种
①特殊工种(电工、焊工等)须持合法有效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在取证许可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
②登录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住建部等官网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③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建设单位技能考评、验证。
④作业前需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从事作业所涉及的职业禁忌证。
(3)施工人员
①承包商主要工种施工作业人员须有合法劳动关系,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②承包商(含监理)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通过与政府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公安部门信息平台的信息采集比对,未进行实名登记、存在诚信问题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变更须事前办理入场许可手续。
(六)业绩要求:(1)承包商3年以来至少有一项充电站建设改造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以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进行证明。
(2)承包商提供三年内安全业绩报告(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率、损失工时率、总伤害率及事故简要描述等)
(3)承包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②被建设、安监等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或发生人为破坏案(事)件、群体性治安(维稳)事件。
③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④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时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⑥被总部及省市公司限制投标或列入黑名单的。
⑦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
(4)承包商已建立了QHSE管理体系或安全管理体系。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3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 16 时00 分。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 09 时3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赵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首地首城写字间A座1707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
电子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