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RQ-G2025-0018
二、项目名称:桐泾公园安防系统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6G |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
96.4(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人脸分析摄像机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2CD7T47FXXWDV3-XZS
数量:93台
单价: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军、曹吉祥、高瑜、韩美英、强鹤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18300.00计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处(苏州市绿化指导站)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111号
联系人:曹吉祥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楼9楼
联系人:李也菲、曹玲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也菲、曹玲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