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克州阿图什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3-28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克州阿图什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克州阿图什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预招标一标段,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克州阿图什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预招标二标段
2.4 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阿图什市格达良乡
2.5 计划工期: 318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设备供应: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支架、组件、逆变器及子阵控制器,微型纵向加密及箱变,1kV直流电缆,3kV及35kV电力电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光伏区设备清单;物资供货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转运、试验、仓储保管、设备包装材料及施工垃圾的清运及处置等全部工作。
******集团框架采******集团公司框采目录外(包括框采目录内无法匹配的设备)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框采外的设备按照可研设计方案及国网新疆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执行,必须满足国网新疆公司接入相关要求,如乙供设备、材料清单内缺少项目但又属于本项目并网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
(2)其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院开展设计优化等工作;2******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3)配合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4)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所有设备、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第三方工程检测范围涵盖的除外,但需投标人取样和送检);5)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6)埋设件的制作、安装;7)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8)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9)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绿化、弃土弃渣处理,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10)投标人项目临建营地临时用地手续的办理及土地复垦包含的所有工作;11)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详见招标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2.7生效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本项目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或PC总承包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工作范围、工程类型、工程规模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二标段: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或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能体现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工作范围、工程类型、工程规模等内容的合同扫描页,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相关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100MW及以上规模风电或光伏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资料(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材料)或项目单位证明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拟派项目经理如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时间存在重叠在建项目,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承诺函》;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近6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6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标段"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克州阿图什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预招标一标段"售价:0元
标段"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克州阿图什市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预招标二标段"售价:0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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